规章制度

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制度
发布时间:2012-11-24 浏览次数:18383

  一、职责

  1、负责讨论审议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议题,并认真执行。

  2、负责监督指导所分工负责的部室执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定。

  3、主持药品采购供应工作。

  4、负责监督检查有关用药科室执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定。

  二、工作制度

  1、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。

  2、审定用药计划。

  3、制(修)定本院《基本用药品种目录》。

  4、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。

  5、研讨药品的正确用法,提出淘汰疗效差、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和制剂的意见。

  6、根据临床需要,不断引进新品种药品。